為規范房地產廣告發布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發布《北京市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指引明確,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買房能落戶”等承諾內容,進一步為市場“立規矩”,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此次征求意見稿對房地產廣告的多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在禁止性內容方面,指引明確指出,廣告不得含有“買房能落戶”“XX分鐘到達某地標”“承諾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表述。這類承諾往往難以兌現,容易引發消費糾紛,甚至可能涉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做出決策。特別是在教育資源、戶籍政策等與房屋價值緊密關聯的敏感領域,以模糊或絕對化的語言進行承諾,是監管重點整治的對象。
除了對落戶、學區等承諾的禁止,指引還對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價格表述、配套規劃等提出了規范。例如,廣告中項目位置示意圖的比例尺應當恰當,不得以縮短距離等方式誤導消費者對地理位置的理解。對于價格,應當明確標示為銷售價格,并明示有效期,不得使用“起價”“最低價”等模糊詞匯。對于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等設施,需注明“規劃中”或“建設中”,避免將未落實的配套作為既定事實進行宣傳。
部分房地產廣告存在過度渲染、夸大其詞甚至虛假宣傳的問題。“買房送學位”“坐擁升值潛力”等話術屢見不鮮,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北京此次擬出臺的指引,正是針對這些亂象的精準回應。通過清晰劃定廣告內容的“紅線”,旨在從源頭減少虛假廣告的產生,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將精力更多地放在提升產品與服務質量上,而非依靠不實承諾吸引客戶。
業內人士分析,這一規定若正式實施,將對房地產營銷宣傳模式產生直接影響。過去依賴“落戶”“學區”等作為核心賣點的推廣方式將難以為繼,廣告宣傳必須回歸對房屋本身屬性、合法合規的周邊配套以及開發商品牌的真實介紹。這有助于推動市場信息更加透明對稱,讓消費者在更加清晰、真實的信息環境下做出購房選擇,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糾紛。長遠來看,這也是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構建誠信市場環境的重要一步。
目前,該指引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公眾可通過指定渠道反饋意見。此舉也體現了監管部門在制定規則時廣泛聽取社會聲音,力求使政策更加科學、完善。待指引正式出臺后,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其加強對房地產廣告的監測與監管,對違法違規廣告發布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切實保障新規落地見效,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生態。